已有百年歷史的蒙特梭利幼兒教學法,是由義大利首位女醫師瑪利亞‧蒙特梭利(Maria Montessori)所發明。她在一九○七年創立第一所專收工人階級小孩的「兒童之家」,引導孩子從生活中學習,成功改造橫行街頭的小霸王,使其變成獨立自主、有自信的孩子。蒙式教學法因而為人所知,後來被推廣到全世界。

例如:園區蒙特梭利幼兒園、新竹市私立蒙特梭利幼兒園

  • 蒙特梭利教學法四大特色

在環境上,蒙式學校裡看不到傳統教室排列整齊的課桌椅;孩子們不是坐在椅子上聽課,而是自由穿梭於一個特別為孩子設計、布置得像「家」、大多是木地板的寬闊教室中。這裡的孩子經常專注操作自己的教具,教室裡沒有喧鬧聲,呈現出的是祥和平靜的教室氛圍。而在教學上,蒙特梭利教學法的特色有四:

 

特色1  沒有分科教學,從生活中學習

蒙特梭利認為,幼兒有很強的內在能量與吸收能力,只要提供適當、設計過的環境,他們便能自動自發學習。因此,蒙式學校沒有「語文課」、「數學課」等分科課程,蒙特梭利的孩子是從生活中學習。

 

特色2  使用特製教具來「工作」

走進蒙式學校,映入眼簾的是一整套擺在矮櫃上的特製教具——依兒童發展階段設計,孩子可藉此循序漸進的學習。教具共分五大類:「日常生活」、「文化」、「語文」、「感官」與「算數」,孩子可以自主選擇教具來進行「工作」,練習大小肌肉的精細動作。同時透過不斷重複自我修正,從練習中獲得專注,從完成工作中學到負責與自信。

 

特色3  混齡教學

蒙特梭利將不同年齡層的孩子放在一起學習,就像真實社會的縮影。因而大孩子有機會引導照顧較小的孩子,較小的孩子也能學習在團體中如何尋求協助。

 

特色4  老師須經過特殊訓練

蒙特梭利有句名言是「跟隨孩子」(follow the child)。蒙式老師是類似指導員的角色,孩子工作時老師在旁記錄觀察,不會隨意打斷工作,只在需要時介入。老師熟悉每個孩子的學習進度,可引導孩子從事適合其發展階段的工作。因此,蒙式的老師必須經過嚴格訓練,除了教具示範操作以外,還要不斷學習用謙卑尊重的態度引領孩子。老師的主要工作是協助孩子成為自己的主人,讓孩子有能力照顧自己、他人和環境。

 

  • 蒙式師資兩大系統

教育部並未規範蒙式教學法的師資來源,目前台灣的蒙式師資主要分為兩大系統:國際蒙特梭利協會AMI(Association Montessori Internationale)、美國蒙特梭利協會AMS(American Montessori Society)。AMI是由蒙特梭利博士自己成立的國際協會,總部設於荷蘭,堅持嚴謹的蒙式精神;AMS則是由美國人成立,加入許多美式文化與開放精神。


參考文獻:

https://www.parenting.com.tw/article/5026418-%E9%81%B8%E5%B9%BC%E5%85%92%E5%9C%92%EF%BC%8F%E8%AA%8D%E8%AD%98%E8%92%99%E7%89%B9%E6%A2%AD%E5%88%A9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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